工傷意外,保險公司拒賠的5個情況
相信大多數僱主均已安排僱員補償保險,以保障他們根據《僱員補償條例》所承擔的責任,但在某些情況下,保險公司可能有理由拒絕賠償,或扣減賠償金額,原因是什麼呢?
拒絕賠償
1. 僱員工作的性質
裝修承包商只為其辦公室的僱員投保,而受傷僱員則是其裝修工人,所以保險公司便以受傷僱員不受保為由拒賠。
2. 分判商
裝修承包商只為自己的僱員投保,而忽畧加保分判商的員工,不幸地,受傷工人是其分判商的僱員,所以保險公司便以受傷工人不是保戶之僱員為由拒賠。
3. 午膳時間
受傷僱員自行外出用膳,於途中受傷,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因受傷並不是他在受僱期間因工作而引起。
4. 上班途中
僱員於上班途中受傷,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因受傷並不是他在受僱期間因工作而引起。但如僱員是在乘坐僱主安排的交通工具上班時受傷,他或可根據這例外情況按法例得到工傷補償。
5. 沒有病假的工傷
若僱員因工傷睇醫生,但醫生沒有給予病假,而他亦沒有永久地部分喪失工作能力,僱主和保險公司可拒絕賠償相關醫療費用。
除拒賠外,亦會有賠償不足的情況
扣減賠償金額
1. 投保金額應包括所有收入
如僱主只為僱員的基本工資投保,而沒有把加班費、年終獎金等計算在投保金額之內,保險公司或只會支付受傷僱員按其基本工資計算的補償。
2. 日薪僱員的工傷病假錢按每月實際工作日數及收入計算
受傷僱員為日薪制臨時工,上班當天才有工資,平均每月只工作20天。如果僱主按病假紙每月支付30天病假的五分之四日薪給僱員作為其工傷病假錢,保險公司並不會作出足額賠償,它只會按僱員每月工作20天的收入來計算有關金額。
3. 醫療費用
受傷僱員在事當日支付了HK$1,000的門診醫療費,但保險公司只賠償 HK$300,因為這是《僱員補償條例》列出的最高賠償金額。請注意,最高賠償金額會不時調整。
當然,還有很多情況保險公司有理由拒絕賠償或削減賠償金額。如有疑問,讀者可向信譽良好的保險經紀人查詢。
以上資料,由LPC(“安邦保險經紀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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