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3條例 修定是如何引發的?
在香港作為HR,你不可能不認識「713」這3個數字,這3個數字甚至可能是你的惡夢,但你知道 713條例 修訂是如何引發的嗎? 見工或工作時被問起,答得出來就更能顯示你的專業。
《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在2007年7月13日生效,因此大家也俗稱這條例為「713」。「713」為薪酬計算帶來重大衝擊,自「713」生效,我們便必須依據僱員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法定權益。但由於各種實際操作上的困難,令計算變得非常複雜,相信作為人力資源從業員的你一定會明白當中的痛苦,但一切到底是如何發生的?
引發713條例 修訂的案例
說起「713」的由來,你不能不認識Mandy Luk這一號人物,不能不知道她的故事,今天「713」的薪酬計算方式,也是全因她的一單官司而起。這單官最後成為了Leading Case (法庭重要判例),亦引發了「713」 修定,亦即《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因此你不能不識這個案例: Lisbeth Enterprises Limited v Mandy Luk [2006] 9 HKCFAR 131
當年Mandy Luk在一所健美集團任美容顧問(Beauty Consultant),當時她的底薪只有$5,600,但佣金連底薪卻約是底薪的十倍,她從1996年入職到2001年離職,每月平均的佣金由$52,000多到$84,000多,離職的最後一個月,她的工資達到$84,000多,算是高薪一族,但公司一直只以底薪計算美容顧問的法定假日及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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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當年僱傭條例並未有清晰指引指出需要將佣金視為工資的一部分,所以很多僱主都只以底薪計算年假等僱員權益。因此底薪較低的話,年假的補償數字與加入佣金後的平均日薪就相差甚遠。以Mandy Luk為例,底薪與每月薪酬相差超過10倍,年假薪酬也等同相差超過10倍 (例: $5,600/30日 = $186.7/日 和 $56,000/30日 = $1,866.7/日)
Mandy Luk覺得非常不服,為甚麼明明月薪達5萬至8萬多,計算僱員權益時卻只用$5,600底薪計算,令所得補償大減,於是便決定訴諸法庭。她離職後連同另外兩位相約職位的前僱員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公司沒有按照他們的佣金計算法定假日及年假薪酬。結果勞資審裁處判決他們敗訴,Mandy Luk決定繼續上訴,另外兩位前僱員則放棄繼續追討。
想不到Mandy Luk這個決定製造了蝴蝶效應,最終影響了全港僱主及打工仔。這場官司一開打便是4、5年,由勞資審裁處上訴一直打到終審法院,但可惜最後法庭的判決是:Mandy Luk敗訴。
判決最終促成713條例 修訂
判詞指出,根據當時的僱傭條例,在計算假日薪酬時,日薪計算的佣金才可算作工資(這與僱傭條例的立法背景有關)。由於很多行業也有使用佣金制度,政府有見及此便向立法會建議修訂僱傭條例。終於這條《2007年僱傭(修訂)條例》在2007年7月13日生效,成為我們今日俗稱的「713」。
Mandy Luk的犧牲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Mandy Luk已在終審法院敗訴,所有過往的權益均不能再追討,因此她已「壯烈犧牲」,但卻成就了今天無數拿取佣金的打工仔。
「713」規定在計算僱員有關權益時,必須以過去12個月平均工資計算(包括佣金等),這十多年來,計算方法的繁複帶來不少爭議。每間公司由於制度不同,面對「713」也可能產生不同困難,因此至今仍為不少HR造成困擾,「713」成為每位HR的必修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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